劳动仲裁书是劳动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是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查、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劳动仲裁书的正式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文书内容履行义务。
在劳动仲裁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几种行动:
1. 履行义务:根据劳动仲裁书的内容,按照裁决结果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如判决了支付工资、赔偿费用等,雇主应及时支付相关款项,而劳动者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按时返还公司财物等。
2. 调解和和解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重新商议达成一致,以解决劳动争议,并签订书面协议。调解书或和解协议对于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应当认真履行。
3. 申请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劳动仲裁书的相关要求履行义务,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劳动仲裁书。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并责令未履行义务的一方做出履行。
4. 申请复议或申请撤销劳动仲裁书: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申请撤销劳动仲裁书。复议是对劳动仲裁决定的一种再审程序,而撤销则是对劳动仲裁文书的一种应诉程序。
总之,劳动仲裁书的生效是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环节,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仲裁书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通过调解、申请执行、申请复议或申请撤销等方式进一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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